§1.2 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古代:人类对理想社会的探索包含了十分丰富的社会保障思想。
(一)中国:孔子——“大同思想”
(二)西方:
柏拉图《理想国》,之后又出现了诸如:
英国,莫尔《乌托邦》; 意大利,康帕内拉《太阳城》;
法国,傅立叶《和谐社会》; 英国,欧文《劳动公社》
二:19世纪初
(一)福利国家理论:办公共福利事业,缓和阶级矛盾。
社会改良思想:德国,俾斯麦采用新历史学派的思想主张国家干预经济。英国,费边主义者,韦伯夫妇,“福利国家”蓝图。
(二)福利经济学:通过再分配使收入均等化。
庇古:1920年《福利经济学》收入转移:对富人征税补贴穷人。
(三)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 1936年《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贝弗里奇报告,1942年,内容社会保障主要由三项构成,社会保险+社会救济+自愿保险。原则共计六项。
§1.3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慈善事业→1601年《旧济贫法》→1834年《新济贫法》)
一、社会成员的互济行为
二、慈善事业:恩赐
(一)世俗的慈善事业
(二)宗教的慈善事业
三:社会救济:国家介入(社会政策)
(一)15、16世纪法国,官方济贫机构(常平仓:以工代赈) 2000年泰安磁窑。
(二)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the poor law)
就业保障(强迫劳动)+财政补贴(福利救济)
北洋政府时期:天津、济南设劝业场。
(三)1834年 新《济贫法》。
评价:仍属于社会救济但确立了国家承担最后责任的原则。
旧《济贫法》的原则 :
a、亲属责任原则 (家庭照顾的原则)。
b、教区救助原则(本教区居住三年以上才能得到救助)。
c、政府(税收)支持济贫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