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考《食品标准与法规》章节习题:第三章
第三章 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
1我国的强制性标准也分为:
2预包装食品:
3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4食品标签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5食品标签的作用:
6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5月9日颁布了 GB 7718-2004《 》强制性标准, 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7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上诸多标注内容的一部分,但目前尚不是强制性标注的()。
8()是指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
9加工助剂:
10生产日期:
11包装日期、灌装日期:
12保质期、最短适用日期、最佳食用期:
13存期、推荐的最后食用日朔、失效期:
14要展示版面:
15《 》中对食品标签的合法性、食品标签的表观特性、食品标签的科学性、食品标签的真实性、食品标签的直观性以及对食品标签上的文字、符号、字体大小等方面做了基本要求,其中最后两条是属于指导性条文,是为了方便企业设计、制作标签而提出的。
16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不得与包装物( )分离。
17各类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强制标示内容
18非强制标示内容:
19卫生部日前组织制定了《 》(以下简称《 》),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