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1申请与受理。
*申请,当事人应从知道或应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委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委会应当受理。
受理:仲委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议;申请仲裁的劳议是否属于仲委会的受理内容;该劳议是否属于本仲委会管辖;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2劳议仲裁管辖:管辖是劳议仲裁机构处理劳议案件的分工。县、市辖区仲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议。设区的市的仲委会和市辖区的仲委会受理劳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发生劳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仲委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委会处理。仲委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委会。仲委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3案件仲裁准备:仲委会或其办事机构决定立案后,应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组成仲裁庭。采取的方式,即独任仲裁庭,合议仲裁庭和特别仲裁庭。可独任仲裁的案件的条件:(1)事实清楚(2)争议标的不大(3)情节简单(4)适用法律法规明确。合议仲裁庭由首席仲裁员和仲裁员组成。集体争议和集体协议争议由特别仲裁庭审理。仲裁庭应于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4开庭审理:仲裁庭的开庭准备工作包括: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仲裁庭审理劳议案件的程序包括(1)申诉与答辩,其发言顺序是:申诉人或代理人,被诉人或代理人,第三人或代理人(2)仲裁庭调查,一般采取仲裁员询问的方式进行。包括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询问事实,理由及证据,出示证据,宣读鉴定和勘验结果(3)仲裁庭调解(4)仲裁庭合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必须如实笔录(5)宣布仲裁决定,同时,告知当事人的起诉权利。当庭裁决,应在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庭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1)仲裁庭调解:仲裁庭处理劳议应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反悔的,应及时裁决
(2)仲裁庭裁决: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庭处理劳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委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程序:
*1执行的申请和移送:发生法律效力的劳议判决,裁定,裁决和调解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执行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9项执行措施。其中执行劳议案件的措施(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的范围(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3)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3执行中止和终结:情形有: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4申请执行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作为申请执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期限为一年;双方均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期限为六个月
*根据《劳动法》第84条的规定,集体合同争议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和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实质上归属于利益争议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归属于权利争议。权利争议:指劳关当事人围绕执行法律条文,履行集体合同或劳合发生的争议。我国《劳动法》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委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特征1发生在集体合同生效之后2主要发生在企业与企业工会之间3争议内容是共同劳动条件4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