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考《公文选读》章节名词解释之民国时期文种2
一、平行文种
1、函——为了适应无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途而设置的平行文种。请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所用的函。复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有关主管部门对请求批准事项的答复。
第十四章下行文种
1、命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行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的下行文种。
2、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3、指令——198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办法》中创设的下行文种,适用于发布经济、科研等方面指示性和规定性相结合的措施或者要求。
4、指示——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创造性实践,建国后相沿设置的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的下行文种。
5、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的下行文种。
6、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下行文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