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考《公文选读》章节名词解释之民国时期文种1
一、上行文种
报告——适用于个人对组织、执行机关对授权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等用途的上行文种。
知照报告——根据报告制度,依隶属关系,主动向上级所作的报告。
上复报告——根据上级布置、专门要求或询问事项所作的报告。
报送报告——向上级报送文件、资料、表册、物件时,随件附送的简要说明之文字报告。
送审报告——以报送领导机关、法定会议或其他审议机关审查为直接目的的报告。建议报告——用于就相关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供上级考虑、采纳的报告。
签报——建国初作为报告的分支文种而设置,由政府部门负责人直接送政府首长批返的上行公文。
签呈——机关内部部门对机关首长行文时用之。
请示——在吸取解放区文种设置经验的基础上,解析建国初报告文种的部分用途,于1957年取代签报而设置,主要“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上行文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