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考《公文选读》章节名词解释之民国时期文种3
一、平行文种
1、批示——1957年始设、沿用至1981年以转文为主要用途的下行文种。
2、批示用于转发或者批转下级机关的工作报告、建议或计划,具有批复作用。
3、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任免和聘用干部;在行政管辖或业务管理范围内传达要求办理、共同执行或广泛知照事项的普发性下行文种。
4、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公文,在实践中,较多地用于党委部门对本级党委行文。在党委系统意见是正规公文文种,在行政系统已将它的功能合并到其他文种中。
5、规定——在行政系统属于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党委系统,规定为主要公文文种,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文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