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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自考证据法学章节讲义(3)

2018-01-17 15:08:44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了解:

1、 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原因 2、 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二、领会:

1、 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2、 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

(1)奴隶制时期的证据制度我国奴隶制时期的证据制度总的说来民刑不分,具体特点有:A.法官认定案件,主要依据审判经验的总结。B.神示证据制度消失的较早。C.除注重采用当事人的证词以外,还重视其他证据的使用。

(2)封建王朝时期的证据制度封建王朝时期的证据制度其更具有纠问式诉讼的明显特征。A.坚持口供至上的原则,定罪必须取得被告人认罪的供词。B.审讯时可以依法刑讯。C.诬告者反坐,伪证者罚。D.疑罪唯轻兼从赎,实行有罪推定。E.重视勘验检查。F.据众证定罪的制度。J.继承和发展了"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 的主观臆断的审判方法。

三、掌握:

1、 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在这种证据制度中,法官无权按照自己的见解自由地判断证据,而只能机械地适用法律有关证据证明力和判断规则的规定,并据此认定案情,天书考虑案件的真实情况。其特点是:

第一,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第二,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比如:防止法官专断、强调法定规则意义,维护法制统一等制度,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第三,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证据的等级性主要体现为根据提供证据人的社会地位来确定所提供证据的效力,如显贵者的证言优于普通人的证言等。第四,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2、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和评价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一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进行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它是资产阶级思想革命的产物,是资产阶级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作出正确的公正的评价,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它进行全面的分析。自由心证制度取代封建时期的法定证据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引起了诉讼结构的变革,否定了法定证据制度的形而上学的形式主义,确定了举证责任由控诉方担任的原则,使被告人获得了辩护权。自由心证制度还实行双方当事人对等辩护的原则,能使法官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辩论,形成其内心确信,然后对案件作出裁判。这是历史上的进步,对诉讼制度是一个重大的革新。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使法官摆脱了法定证据制度那些繁琐规则的束缚,有可能按照自己的经验和良心对证据和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自由判断,从而为查明案情和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了可能性。它推动了证据科学的发展和证据理论的进步,它为法官利用司法活动灵活地为政治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但是,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在评价证据价值上及其价值的选择上,给法官和陪审团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上,对法官依良心、理性"自由"地判断证据也有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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