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题7.4
三、写作主题
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2006年l0月30日,阴,西南风4级。
这天,座落在¡Á市¡Á区的¡Á永强水泥厂发生了一起投毒案,该厂工人秦某在本厂食堂就餐后身亡。案情如下:当天,秦某来厂上夜班,到食堂买了一份肉片炒白菜,当吃下近一半时突然全身抽搐、口吐白沫。经市第三医院紧急抢救无效身亡,后经法医鉴定,秦某是(武汉自考)食用了含有“毒鼠强”的肉片炒白菜中毒身亡的。
市公安局¡Á分局刑侦支队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勘查并锁定了嫌疑人,认为该厂前不久因经常打架斗殴被辞退的工人杜某有重大嫌疑,并于当晚11时许将杜某抓获,杜某一开始拒绝承认,但在公安干警反复宣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后,如实交待了因报复被工厂辞退而实施的投毒犯罪行为。
当天下午6时许,杜某带墨镜趁天黑翻墙进入该厂食堂,趁炊管人员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毒鼠强”投入已炒好的肉片炒白菜中,迅速逃离现场。杜某还交待该鼠药是从某土产商店购买的。
经¡Á市公安局¡Á分局批准,杜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于2006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经¡Á市¡Á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11月13日被逮捕。
杜某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经¡Á市公安局¡Á分局侦查终结,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5日依法由审判长刘¡Á,审判员朱¡Á、谢¡Á组成合议庭,由许¡Á担任书记员,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检察员廖¡Á出庭支持公诉,杜某及其辩护人吴¡Á均到庭参加诉讼。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杜某未作辩解,辩护人以“杜某彻底交待罪行”为由建议从轻处罚。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杜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法院院长签发刑事判决书的日期为2006年12月28日。
杜某,男,1969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市人,原为¡Á市永强水泥厂工人,2006年9月15日被辞退,家住¡Á市¡Á区小港村东街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