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自考婚姻家庭法(一)非选择部分练习题2
一、名词解释
1.婚姻家庭制度
2.重婚
3.母系亲
4.夫妻财产制
二、简答题(
1.简要分析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2.简要阐述我国婚姻法对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保护。
三、论述题)
1.简要论述我国现行婚姻法中的离婚制度。
四、案例题
1.李刚(男)与刘云(女)曾经有过较长时间的同居生活,后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刘云在二人同居时已怀孕,在与李刚分手后生下一女孩取名刘晓。后来李刚与汪清结婚,婚后较长时间二人无子女,便以为汪清不能生育,遂收养了李华为养女。一年后汪清意外怀孕,生下一男孩儿取名李征。
问:
(1)若李刚去世,则案例中哪些人可以作为其合法遗产继承人?为什么?
(2)若李华成年后欲解除与李刚和汪清的养父母关系,但其原送养人坚决不同意,则他们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此收养关系解除需经哪些程序?)
2.1993年3月王林与高华(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住在1992年王林获赠的一套两居室住房内,当时王林28岁,高华25岁。在同居期间二人购买了松下彩电、全自动洗衣机各一台,价值15000元,彩电与洗衣机双方一直共同使用。1994年高华的姑妈赠与高华个人价值14000元的钢琴一架。1995年王林外出做生意,赚了30万元。高华独自在家创作了一篇长篇小说,发表后获稿酬2万元。1997年王林在外结识了李云,二人之间产生感情,并于1998年正式登记结婚。
问:
(1)王林与高华的关系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2)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案例中哪些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为什么?哪些属于二人的个人财产?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