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考《公务员制度》复习资料7
1.奖励是公共行政的重要管理手段,是公共人事行政正激励机制的关键措施。
2.奖励的机关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奖励的对象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含在试用期间的国家公务员),
奖励的条件是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有显着成绩和贡献的,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
奖励的种类有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3.公务员奖励的三个基本原则
①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②公平合理,奖不虚施的原则;③奖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4.奖励中最低的一种是嘉奖,较低的一种是记三等功,较高的一种是记一等功,最高奖励是授予荣誉称号。
5.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的,应当给予嘉奖。
6.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着成绩的,应当给予记三等功。
7.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应当给予记二等功。
8.在工作中功绩卓着,有特殊贡献的,应当授予荣誉称号。
9.给公务员嘉奖、记三等功,批准的权限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0.给公务员记二等功,批准的权限是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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