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鲁学位[2015]1号
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为做好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报范围
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对象为:山东省高等学校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自学考试毕业生申报范围: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含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学位申请者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课程学习成绩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综合考试)成绩优良,本科段各门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无考试作弊记录。学位授予单位应对学位申请者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三、考试科目、命题及范围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需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和“主干课程”考试。2015年外语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英语(或日语、俄语、法语),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主干课程”包括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由学位授予单位参照本校全日制本科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并组织考试和阅卷工作。
四、外语考试有关事项
(一)外语考试报名资格及成绩有效期
自2015年起,外语考试取消成绩有效期限制,考生在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在读期间可自由选择报名考试年份,凡在取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之前通过外语考试的,申请成人学士学位时均视为有效。
(二)考试具体组织
自2015年起,我省成人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安排、报名缴费、考点设置、命题阅卷等考务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请各学位授予单位近期注意查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通知及网站消息。
(三)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省学位办将尽快把成绩下达各学位授予单位,划定外语考试合格分数线,并为通过外语考试的考生发放成绩合格编号,考生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成绩合格编号。
(四)其他事项
自2015年起,申请我省高校成人学士学位的省外考生,不能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可在当地省份报名参加外语考试,我省认可当地省份的合格外语成绩。各学位授予单位需提前将参加外省考试的人员名单(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等信息)提交省学位办,由省学位办统一致函委托相关省份接收我省考生报名考试。各学位授予单位要严格控制参加其他省份外语考试的人员规模。
认可山东省成人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的外省学位授予单位的学生,需经所在省学位办致函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并委托驻鲁学位授予单位代为办理报名手续参加考试。
五、学位授予及证书发放
各学位授予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者的有关材料提交本单位学位委员会审批,并于8月份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信息数据库文件”(格式见附件)及学位授予决议提交省学位办,省学位办对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复核后打印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的授予时间与学校上报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决议时间一致。
各单位授予学位前,要严格审核每个专业是否具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专业代码、名称及学位授予类别可通过各学位授予单位帐号登录学位授予信息报送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cdgdc.edu.cn/xxnb/),防止出现无学位授权但授予学位的现象。自2015年起,无学位授权但被授予学位的学生,将无法进行学位信息上报及网上查询。
学位授予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确保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