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士学位申报范围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对象为:山东省高等学校规定期间内毕业的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含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学位申请者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课程学习成绩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综合考试)成绩优良,本科段各门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无考试作弊记录。学位授予单位应对学位申请者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