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市考委颁发毕业证。考生领取毕业证时,同时领取本人的毕业生档案(含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只颁发一次,遗失者,不予补发原件。那么临沧自考毕业证丢失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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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登记表遗失者,经市考办核实毕业生信息无误,且电子考籍档案完整的,可由市考委出具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补办毕业证明书流程如下:
1、毕业证书丢失后,考生应在省辖市及以上级别党政机关报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遗失声明格式如下:自学考试毕业生×××,身份证号:×××,毕业证书遗失,证书编号:×××,声明作废。
2、遗失声明刊登后,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省考办填写《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等待审核。
(1)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3)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信
(4)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3、经省考办核实无误后,可补发毕业证明书。
4、省考办每周三接受补办毕业证申请,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原则上办理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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