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家具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投资造成公司500万元的经济损失。公司股东李某准备起诉张某,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下列条件中符合我国《公司法》有关股东代表诉讼规定的是( )。
A:李某持有甲公司股份的时间必须为3个月以上
B:李某单独或与其他股东合计持有甲公司股份数10%以上
C:李某在向法院起诉之前必须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法院起诉
D:李某在向法院起诉之前必须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向法院起诉
答案:
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该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