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礼教派与法理派围绕新式法典的制定产生理论争执,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有( )。
A:“干名犯义”条的存废
B:“存留养亲”是否写人刑律
C:“无夫奸”及“亲属相奸”
D:“子孙违反教令是否为罪”
E:子孙卑幼能否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权
答案:
A、B、C、D、E
解析:
清末俢律中的“礼法之争”,是一场围绕新刑律中是否应该加入传统礼教内容而展开的争论。两派围绕新式法典的编定、内容和原则而产生的理论争执,主要集中在五个问题上:一是关于“干名犯义”条的存废问题,二是关于“存留养亲”是否写人刑律,三十关于“无夫奸”及“亲属相奸”等问题,四是关于“子孙违反教令是否为罪”问题,五是关于子孙卑幼能否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权的问题。争论的焦点还是有关纲常名教的条款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宗旨指导立法,即应当采取传统的纲常名教还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法理为立法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