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自考目前开设13个本专科专业。华东师范大学是最早在上海地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六所主考高校之一。华东师大自学考试办公室于1982年成立,作为学校自学考试工作的管理机构,自学考试办公室在三十多年的工作实践中结合学校和考生的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考生创设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并根据国家考试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我校特色的考务考籍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操作规范。自学考试办公室善于总结工作经验,更新工作手段,率先研制并使用的《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得以在全市推广使用。三十多年来,自考办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开创自考新专业,至目前开设的专业有13个本专科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本科);公共关系专业(专科、本科);国际贸易(国际商务方向)专业(专科);经济学专业(本科);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本科);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文化产业管理(娱乐方向、会展方向)专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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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Higher self-examination),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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