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办毕业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陆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点击进入: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点击立即了解》》
2、考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3、考生在各地市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考办提交下列材料:
(1)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毕业生一式三份。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公安局的有关证明。
4、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5、所有县(区)考办可接受办理的业务,地级市考办均可直接接受考生申请。
一、照片
1、直接使用首次报名时的数码照du片,考生不用再交任何照片。
2、如首次报名时的数码照片不符合电子注册要求,按各当地自考办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照片。
二、准考证
1、 毕业申请所须使用的所有准考证。
2、 准考证遗失的,提交《报名登记表》(向当地自考办领取)。
3、 使用银行卡作为准考证的,可交银行卡,也可交银行卡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有考办经办人员签名与考办章)。
三、课程成绩
1、 毕业需使用的课程合格证书,课程学分合格证书、课程学分证明(区间学分制专业)。
2、 课程合格证书遗失,提交课程成绩证明;课程学分合格证书、课程学分证明遗失,提交课程学分成绩证明(区间学分制专业)。
3、 实践性环节课程,没有课程合格证书的,提交课程成绩证明或实践性环节考核登记表(向当地自考办要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有考办经办人员签名与考办章)。
4、 有课程免考的,提交审批盖章后的免考登记表或免考课程证明;有转考的提交审批盖章后的转入考生登记表或外省转入课程及成绩表、外省课程合格证书。
四、相关证书、成绩通知单、登记表
1、 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的,提交PETS证书或PETS笔试成绩合格证书。
2、 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的,提交NCRE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3、 使用浙江省原已毕业的自考专业的课程的,提交毕业生登记表正本或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有“复自****档案”字样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或课程成绩证明。
4、 使用CET证书免考的,提交CET证书正本。
5、 申请本科毕业,须提交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正本和毕业生成绩册(或毕业生成绩册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有“复自****档案”字样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五、身份证
1、 提交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 身份证遗失或身份证上的信息与自考中本人的相关信息不符,提交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的盖有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须有“×××与×××系同一人”或“原身份证号×××与现身份证号×××系同一人”字样。
附:毕业申请流程(供参考)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自考办领取《毕业生登记表》(草表),按要求填写完成。
2、考生在规定时间将《毕业生登记表》(草表)送回当地自考办,交验相关毕业材料;当地自考办审查后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正表),考生当场核对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按要求完成学习简历、毕业鉴定(包括个人鉴定和单位鉴定)。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生登记表》(正表)送回当地自考办,上交相关毕业材料,交纳毕业审定费50元。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补充:录取材料的时候当然要带好身份证和准考证啊!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