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题11.4
三、写作主题
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起诉书。
王占祥,男,1975年2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130105197502182814,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小孙庄村。
张玉秀,女,1985年3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130105198503192715,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王快庄村。
2006年6月10日上午8时许,王占祥路经王快庄村南时,见张玉秀一人在棉花地里整枝,便上前搭话。交谈中王占祥产生了邪念,趁周围无人,便将张玉秀按倒在地,强行撕扯张玉秀的裤子欲行强奸。张玉秀极力反抗并大声唿救。王占祥害怕罪行暴露,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张玉秀的腹部勐刺一刀。张玉秀继续大声唿救,王占祥左手卡住张玉秀的脖子,右手用匕首向张玉秀的腹部勐刺数刀,致张玉秀当场死亡。王占祥畏罪潜逃。法网恢恢,王占祥无处藏身,迫于压力,于同年6月15日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当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逮捕。检察机关于当年8月12日以强奸罪(未遂)和故意杀人罪对王占祥提起公诉。
本案有关证据:
(1)凶器匕首一把
(2)法医尸检报告一份
(3)刑事技术鉴定书一份
(4)现场勘验笔录一份
(5)王占祥供述及辩解材料一份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项: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