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最新通知,2015年新疆学位英语考试时间为4月26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10:00——3月18日(星期三)23:00。
关于做好2015年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
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新学位办〔2015〕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和授权,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疆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审核监督工作,具体组织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现将2015年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语种
2015年我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定于4月26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举行。
全疆仅在乌鲁木齐设一个考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明为准。
考试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三种。外语专业成人本科毕业生,若申请学士学位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在上述三种语种中选择一种。本次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本次考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由各现场确认点依托单位自行组织。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本考试参考人员为拟以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身份申请学士学位的人员。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系指教育部(原地区教育委员会)批准,地区承认其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包括函授、脱产、业余、夜大、网络等)、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工业余大学、教育学院等)培养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的本科毕业生。
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各类成人本科生可按有关申请学位的时间规定自愿选择参加该考试。
以“民考民”形式录取的成人本科生拟申请区内高校学士学位可不参加本考试,但学位授予学校必须对其汉语水平提出要求,具体标准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设定。
拟申请区外高校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生,根据所申请学士学位的高校及高校所在省(市、自治区、自辖市)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确定是否参加本考试和考试时间。
三、报名工作及相关要求
2015年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10:00—3月18日(星期三)23:00。
2. 报名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3.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点击上方导航中的“电子工作平台”,进入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省级联考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管理信息平台”)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
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1)。各报考院校须在照片上传48小时内,在管理系统中对本单位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照片审核时,管理系统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请报考院校按时严格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3月20日10:00(星期五)——3月23日19:00(星期一)。
2.现场确认地点
2015年本考试现场确认点设在我区12所普通本科高校,现场确认点名称及代码见附件5。本考试考生信息将作为成人学士学位审核的依据,各报名点上报考生信息务必完整、准确。
3.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期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网报时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现场确认点联网核验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电子照片。打印《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签字、两名工作人员核对后签字确认,经院校管理部门盖章后交自治区学位办留存。考生基本操作流程见附件3,报考院校基本操作流程见附件4。各报考院校在现场确认期间须仔细核查,确保现场确认考生总数与考生《报名登记表》总数一致,防止漏报错报。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三)报名证件要求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各确认点在现场确认时,须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认证统一性”认定,严防替考发生。同时,在线采集考生身份证内的电子照片。
(四)准考证打印
4月15日起,管理信息平台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考生自行登录并打印。
(五)注意事项
1、申请疆内高校学士学位的考生的报名工作由该高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学位办或教务处,下同)负责。申请疆外高校学士学位的考生的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学习机构(函授站或校外学习中心等,下同)负责,于3月9日前上报2015年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生在籍(毕业、主考)院校信息表见附件6至自治区学位办,并在管理信息平台中填写提交。
2、疆内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成教院的成人本科考生(含自考生),由成教院将考生信息登记造册向该高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推荐,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照片审核后,通知考生本人去现场确认点确认。疆内无学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成人本科考生,须先由考生所在学习学校根据相关协议联系学位授予单位,然后将考生信息登记造册向该高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推荐,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照片审核后,通知考生本人去现场确认点确认。
3、申请疆外高校学士学位的考生,须先由考生所在学习机构与所属疆外高校联系,征得疆外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办同意,并致函自治区学位办备案后,方可联系集体报名。学习机构将考生信息登记造册后,必须在自治区学位办指定现场确认点统一组织考生现场确认,各现场确认点不得擅自接受疆外高校学习机构考生报名。
4、2015年我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所有考生都必须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5、所有考生必须由报名点统一使用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省级联考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二代证信息采集。高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考生所在学习机构要通力合作、明确责任,认真做好考生报名前的资格审查和确认工作,将《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见附件7)发给每位考生,确保人手一份,严肃考风考纪。
四、其它
(一)考试成绩约于6月中旬公布,届时可在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或新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http://www.xjxwb.com)查询。需要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须于考试成绩公布15日内,向学位授予单位学士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学习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自治区学位办统一复核,过期不予受理。
(二)我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命题。《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非日语专业)》、《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俄语水平考试大纲(非俄语专业)》(见附件8)。
(三)我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四)自治区学位办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 人:古力杰克热
联系电话:0991—7606168
地 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