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一考试
成绩查询说明
1. 查询时间:2016年12月5日18时至2016年12月15日18时。
2. 合格分数线为:英语、日语、俄语均为60分。
3. 成绩查询结果页面设有"打印本页"功能,网上打印的成绩查询结果页面不能等同于正式的合格成绩单使用。正式的合格成绩单将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至省内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省内高校考生的合格成绩单分考点学校打印下发;在我省"借考"的省外高校考生的合格成绩单分学位授予单位打印下发)。我办只把总的成绩合格名单下发给有关学位授予单位,不为每位成绩合格的考生单独打印合格成绩单。
4. 考生在成绩查询页面输入姓名或准考证号(姓名和准考证号任意输入一项即可)及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成绩。若系统查询成绩显示为"0",说明该考生实际考试成绩为"0",或是缺考,或是因为考试违规被取消考试成绩。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16〕486号)精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对在今年考试中有"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学生参加考试"等违规行为的考生,除取消当年考试成绩外,还给予停考本项考试3年的处理。
5.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16〕486号)规定,省内高校的考生未按照文件规定在自己的学位授予高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6. 省外高校考生的合格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挂号邮寄给学校所在省的省学位办,另一份挂号邮寄给学位授予单位校(院)长办公室(由其转至该校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或远程教育学院)。
7. 考生若申请复核考试成绩,应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复核申请,务于2016年12月10日前(以发信邮戳时间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邮编:450018)。成绩复核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8.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通过省级学位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一考试是成人本科生申请获得成人学士学位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考生不能理解为"通过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一考试就等于或是相当于获得了成人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是学位授予单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授予的,每个学位授予单位受理学位申请的时间不完全一样,且办理程序也不完全一样,因此,考生在通过本考试后,应主动与自己的学位授予单位保持联系,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申请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