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新疆自考报名费用已公布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1994]13号文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核定,我区自学考试每门课程报名考试费的标准为35元;参加特殊考试的考生,每门课程须交纳特殊考试报名考试费120元。根据规定,考生考试报名报考一经确认,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考生网上报考缴费成功后,报考课程能否修改
由于系统缴费直接将考试费用缴入当地财政国库,因此一旦缴费成功,报考课程不能在网上修改或增减,若考生确因特殊原因出现课程错报,需要修改的,可在网报结束后与所填报考区的自考办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