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考本科、专科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是如何设置的
专业考试计划分为专科、本科(含基础科段和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三种类型。各类型专业考试计划的课程门数、总学分数的基本要求由全国考委组织论证后确定或调整。
专科专业总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一般不得少于13门。
本科专业可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段相衔接。本科累计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的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门。
独立本科段是为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而设置的,在总体上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本科的水平相一致。独立本科段各专业的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10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