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西藏自治区参加200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
按照以下流程完成论文撰写。
1.提纲:
2006年11月30日前完成论文提纲并尽快寄回学校自考办,学校将于12月30日左右返还给考生有老师指导意见的提纲。
2.初稿:
2007年1月30日前完成论文初稿并尽快寄回学校自考办,学校将于2007年2月20日左右返还给考生有老师指导意见的初稿。
3.定稿:
2007年3月20日前完成论文定稿并尽快寄回学校自考办,3月25日由学校自考办请老师写出评语。
4.答辩:
2007年3月31日——4月1日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