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7年下半年湖南大学自考毕业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毕业论文的对象
已通过各地自考办报考了2017年下半年毕业论文的考生。
二、毕业论文工作具体安排
1、7月30日前,考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附件一)完成毕业论文选题,并填写选题表(附件二),也可根据报考专业及工作实际自行确定论文题目。选题表和完成的论文初稿(电子稿)请于9月15日后一起发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将于缴纳论文指导费后进行分配)。
2、8月20日至9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考生到湖南大学财院校区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第二教学楼旁边红楼)北栋206室缴纳论文指导费(300元/每生)及领取论文情况登记表。也可委托他人交代费用及领取论文情况登记表。
3、9月15日至10月10日,考生与论文指导老师联系,将所写论文初稿交与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考生根据指导老师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毕业论文情况登记表,完成论文初稿。
4、本次参加答辩的考生需全部到学校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的考生,成绩为不及格。
5、10月14日,答辩。(时间:8:00~12:00,地点:湖南大学财院校区第二教学楼,详见教室门口张贴安排)
三、毕业论文的要求
各考生应根据《湖南大学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毕业论文指导书》(见附件三)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本次毕业论文工作。
四、不明之处请与湖南大学自考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31—88684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