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2018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1月5日—10日,每天8:00—22:00;
2.现场注册时间:1月5日—10日,每天8:30—11:30 14:00—17:30(各市可依据当地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4月14日—15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官网,http://zk.hebeea.edu.cn),详见《2018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二、报考办法
1.注册
(1)新生须登录官网,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图像信息(近期、蓝底、免冠图像信息、JPG或JPEG格式、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此图像信息将用于毕业证书上)。填写成功后,须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现场审验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现场审验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缴费
(1)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2)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官网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的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三、注意事项
自2016年起,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课程报考方式有所调整,取消两个专业“受限课程”的报考限制,考生可任意选择报考点进行报考。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
四、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我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考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依法、依规处理。考生违规信息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