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时间安排表如下:
序号 | 事项 | 经办单位(人) | 办理时间(工作日) | 备注 | |
1 | 提交申请和现场确认 | 考生 | 不限时 | 不限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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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交转考电子档案信息 | 市、高校自考办 | 前一年10月-1月 | 4月-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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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数据预审 | 自治区自考办 | 2月1日-15日 | 8月1日-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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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预审结果反馈到市、高校自考办 | 自治区自考办 | 2月15日-20日 | 8月15日-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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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预审结果反馈到考生 | 市、高校自考办 | 2月21日-28日 | 8月21日-31日 | 提醒预审通过考生查询最终结果并按时到转入省办理转入现场确认 |
6 | 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提交相关省级考办 | 自治区自考办 | 3月1日-10日 | 9月1日-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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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考生到转入省自考办进行转入现场确认 | 考生及转入省(或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自考办 | 以转入省自考办要求时间为准 | 未进行转入现场确认的视为转入失败 | |
8 | 转出结果回执处理 | 自治区自考办 | 3月11日-31日 | 9月11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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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转出结果数据与自治区考级管理系统同步操作处理 | 自治区自考办 | 4月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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