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等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8年3月5日~9日(具体时间以当地招考办公布时间为准)。
二、受理地点
考生本人准考证注册地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
三、受理内容
更改考籍、课程免试、更改专业编码、省际电子转考。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受理单位,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材料;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须出示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省际转考需要采集笔迹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前往办理。逾期,本次将不予办理;
(二)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考籍,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或准考证注册地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查询;
(三)为做好学前教育新老计划调整工作,凡2017年4月前(含2017年4月)成功注册,并在2017年9月以前(含2017年9月)取得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学前教育专业在籍考生,必须在本次申请办理相应的课程免试,过时不再受理;
(四)其余规定、要求及材料准备详见附件;
(五)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附表。
附件:更改考籍
一、更改考籍是指考生需对姓名、性别、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进行更改。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得更改。在办理毕业证书期间,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如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且下达了《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照片问题)的考生,可以申请更换照片。
二、考生在申请更改考籍时需按以下情况分别提交相应的材料:
(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2份(附表1);
(二)姓名中音同字不同的更改:出示准考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
(三)因公安机关更改户籍信息,需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考籍信息的: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更改户籍证明,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印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四)性别、民族的更改: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
(五)毕业审核未通过(照片问题)的考生申请更换照片需提交: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2份(附表2)。
2.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照片问题)。
3.考生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电子版照片(文件名:准考证号。jpg)1份。
(六)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因工作原因造成考生考籍注册信息有误需要更改的。由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并由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课程免试
一、课程免试是指考生将自己已经通过的考试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顶替需要考试的相关专业的课程。
(一)省内免试是指我省在籍考生将其本人一准考证考籍内课程合格成绩转移至另一准考证考籍中。免试成功后,原准考证号考籍内将不再有该课程合格成绩。
(二)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有关证书者,其证书必须能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上查实,方能按相关规定申请自学考试课程免试。
二、申请办理课程免试的在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2份(附表3);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籍档案复印件2份。凡提交的毕业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实(网址:http://www.chsi.com.cn/)的,不予受理其免考材料。肄业生、结业生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及原高等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学籍档案。考生的学籍档案以出自于该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原学校教务部门)的材料为准。材料必须注明:“其材料确系XXX人事档案或学校学籍档案的原始复印件”(若学籍材料复印件有数张,则每张均应有考生的姓名或由复印单位盖章),加盖公章(红印),经办人签名。
(四)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有关证书者,申请课程免试时应出示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教育部颁发的非学历证书免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一览表见附表4.
更改专业编码
考生将现有拟报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更改为应毕业专业的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
一、规定
(一)考生只能在本人的同一准考证号下将拟报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更改为应毕业专业编码。
(二)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更改申请只能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提出。考生只能在拟申请毕业的专业中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成绩一经上报后,其专业编码不得更改。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报考专业编码申请表》2份(附表5);
(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省际电子转考
省际电子转考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考籍转出
(一)考籍转出要求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符合下列要求的,可申请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1.考生应取得拟转入省(区、市)考籍;
2.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
3.我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区、市);
4.考籍转出成功的考生须在转入省(区、市)受理考籍转入申请时间内,按照转入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二)以下情况不得转出:
1.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区、市)考籍信息与我省不一致;
2.我省考籍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有误,考试信息中在2016年里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的;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5.免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6.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7.毕业论文成绩;
8.不属于国家统一编码的课程;
9.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入课程已经办理了转免考的。
(三)申请考籍转出需提交的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3份(附表6);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入地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2016年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需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1份(附表7);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1份(附表8)。
二、考籍转入
(一)考籍转入要求
需将考籍转入我省并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在符合下列要求的条件下,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再然后在我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1.考生应已经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
2.考生外省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转入考生应在受理免考及省际电子转考工作期间,到考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申请手续,并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4.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5.已在2016年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仍按我省转免考(四类免试)要求办理课程转免考手续。
(二)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转出省考籍基本信息与我省不匹配的;
2.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课码不一致的;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三)办理考籍转入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3.转出地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1份(附表9);
5.2016年前成功转入我省的外籍考生,还应持有外省转入的介绍信及复印件1份。
附表: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4、教育部颁发非学历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一览表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报考专业编码申请表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
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
8、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
9、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