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下半年南阳自考办理毕业生手续时间为11月30日-12月2日。
二、南阳自考考生申请本科毕业,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有效期内的(验证期至12月28日以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用铅笔写上县区油田名称、准考证号、毕业专业、联系电话四项内容)。注:如果考生持有的是2001年以前没有在学信网上注册的毕业证,需要交学历认证报告。
三、毕业生名单如有遗漏,不能接收考生的毕业申请,需告知考生本人带上《准考证》和《合格证》(网上打印的各科成绩单,本科毕业生还需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市招办认定。经审查符合毕业条件的办理毕业手续。
四、所通知的毕业生名单(数据库及毕业生名单于11月30日前下发)暂未经过毕业审核,如果考生考籍内有其它问题或由于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证的,本次暂不办理毕业证书。
五、所有本次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在申请毕业时要求考生对自己的在籍档信息(准考证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进行逐项认真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留存县级招办备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申请,更改姓名、照片、出生年月日等重要信息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纠错申请由县区、油田招生办于12月4日报市招办。毕业证书办理后不论任何原因都不予纠正。纠错考生要认真填写《南阳市自学考试信息修改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