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不受性别、年龄、学历、种族、民族、居住地、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限制,均可报考成人自考大专。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自考生只要通过所有的课程考试以后申请毕业,毕业证由省自考委和主考院校联合颁发。
自考专科属于国民教育,需要进行全国统考,和网教、电大以及成考不同,采取的是“严进宽出”的政策,所以说自考专科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自考专科有16门统考科目,必须所有的科目全部通过才能申请毕业。
大专自考可以在两个地方报名:一、当地自考助学站点报名;二、登录当地考试院报名。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