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自考本科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先进行网上毕业申请,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获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其中毕业证书伪造、变造或更改无效,遗失不补。按照教育部教学[2001]4号文件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毕业时间)为6月和12月,如证书上填写时间与此时间不同,可向证书颁发部门咨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也可向发证单位查询认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可查询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