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考不需要入学考试,自考没有学历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都可以报考,可以先从专科开始,或者没有专科证也可以先参加自考本科的考试,就是将来在申请本科时要先出示专科毕业证,自考采用独立自主的学习方式,除了报名全日制和业余制辅导班的考生,没有报名辅导班的不用到学校学习,考生可以选择所在城市报考。参加自考的考生,还可以一边上班,一边参加自考。
自考有山东大学、聊城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浙江大学、嘉兴学院、浙江中医学院、宁波大学、浙江财经学院、杭州师范学院、浙江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等学校。
1、行政管理:主要学习领导科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等等。
2、汉语言文学:主要学习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外国文学作品选、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等等。
3、会计学:以研究财务活动和成本资料的收集、分类、综合、分析和解释的基础上形成协助决策的信息系统。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计算机的设计与制造,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有关的信息表示、收发、存储、处理、控制等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