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自学考试可以自由选择学校,但对于自考生来说,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自考专业更为重要,考生一般遵循先选专业再查看对应主考院校的原则。主考院校主要负责的是自考本科最后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答辩。自考学生完成最终考核后,主考院校会盖上相应的校章。
自考大学就是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取大学文凭,是成人教育的一种学习方式,取得的是非全日制学历。自考学校没有考前学历的要求,是宽进严出,以校生以自学为主,参加国家安排的统一考试,获得专科、本科学历,自考学历是国家承认、全国通用的,许多的欧美国家也承认中国的自考学历。并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举办的、权威性的学历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于成人教育,是第二学历。自考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