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是高等教育自考的简称,是国家考试制度,也是成人学历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由国家设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没有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单科考试,通过一科,开具一科的通过证明,所有科目通过后,都可以申请毕业,开具学历证明。自考以自学为主,也可以参加其他社会训练力量和主考学校举办的自考补习班。
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区已将考试次数调整为4月和10月两次,详细情况请咨询所在地自考办。
自考报名条件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考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
自学考试1月份考试的省份报名时间大约在11月-12月份报名,4月份报名时间为2-3月份,7月份报名时间为5-6月份,10月份报名时间为8-9月份,自考大部分省份一年可以报名2次,报名时间在考前一个月左右。考生报名可以关注报考省份的教育考试院,报名时间公布后进入报名入口开始报考。
1.登录当地教育考试院官网,然后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与缴费,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2.自考生也可以选择到现场报名:新生需要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以及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