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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学考试2021年上半年申请毕业公告

2021-06-22 18:08:42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导语】中国教育在线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河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河北省自学考试2021年上半年申请毕业公告》已公布,具体如下:

我省2021年上半年考生申请毕业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毕业流程及办理时间节点

1.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毕业”栏目进行申请。

未注册考生须先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看“报考点一览表”,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报考点完成现场注册(含信息确认、指纹信息采集和获取初始密码等内容)后再申请。

2.申请毕业的时间节点:

(1)现场注册时间

7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

(2)网上申请时间

7月1日-6日(8:00-22:00);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

7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和7日(9:00--11:30);

(4)毕业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

7月12日17:00(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5)毕业审定结果发布、复核以及证书领取时间

结果发布时间:8月15日17:00;

结果复核时间: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次未通过审定的考生可向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证书领取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二、考生申请毕业注意事项

1.考生需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2.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需确保在毕业业务办理期间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确保在2021年7月31日后,即将过期的请考生及时更换,以免影响毕业)。

3.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4.我省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方式进行学历核查。

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应在7月30日后。【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请考生及时准备有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点击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注意事项:

(1)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报考。

(2)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检测体温,同时还要配合报考点做好其他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者严禁进入报考点。

(3)出行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报考点要根据当地防疫要求做好毕业申请工作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报考点的督导检查,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防控方案,做到科学、规范、精准防控,确保报考点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现场注册等工作平稳有序,考生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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