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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南京师范大学自考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论文考核安排

2021-05-21 09:38:43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导语】中国教育在线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南师大2021年(下)自学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论文考核安排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敬请仔细阅读以下各项条款。考生若没有按照以下安排按时完成相应事项,责任自负。

一、报考条件

1.所有课程的考试已全部及格者方可报名参加该专业的毕业论文指导、答辩。

2.对有课程尚未及格但已经报名参加2021年7月增考的考生,也可申请参加论文指导,如增考后全部课程合格,方可参加本次论文答辩(考生在答辩报到时,须出示打印好的有本人成绩的网页);如增考课程未合格,则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答辩,且论文指导、答辩费不退。请参加增考的考生申请毕业论文时慎重考虑。

3.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务部门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二、报考程序

1.考生需于2021年5月29日前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sdata.jseea.cn/)》,按照要求进行实践课程(论文)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需于2021年5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下列材料【①论文选题和论文提纲(包括:论文纲目、基本论点、主要论据以及如何进行论证等具体内容,篇幅一般不少于1000字);②填好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申请回执》;③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切勿寄原件)】,④报考课程截图,用顺丰快递(不得用平信或其他快递,以免遗失),寄交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313室施聪莺老师(邮政编码:210097,电话:02583598662)。请详细、工整地填写本人的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注:后期将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告知指导老师)等内容。逾期或书写差错不予受理,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需于2021年6月16日-18日,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sdata.jseea.cn/),查看论文报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6月18日前将论文指导、答辩费200元通过报名网站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支付过程出现问题请联系银行电话18556559897)。

考生必须同时履行以上3项手续,报考才算成功。

三、论文撰写要求

1.选题要求:考生应结合实际工作和所学课程内容,从(1)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论研究;(2)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研究;(3)我国不同人群心理问题的调查与分析研究;(4)当前心理问题的热点研究等几个方面选题。

2.论文要求:观点明确、有心理学理论依据,有一定的新意;内容充实、研究方法科学,所得数据可靠;能理论联系实际,论述有据、语言通畅、格式规范。论文篇幅6000-8000字左右。参考文献6-8篇以上。

3.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日程安排

1.2021年6月16日前我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系统***布审核结果,请考生密切关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中的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我校自考办联系。电话:025-83598522。

2.申报论文审核通过并完成交费后,心理学院将于2021年7月5日前提前审核考生选题,编排论文编号,确定指导教师,在网站上发布并发送到考生邮箱。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网站(http://xlxy.njnu.edu.cn/)本科生通知栏目,考生如果在2020年7月5日还未能在网上查看到相关通知,则务必于2020年7月6日-7日两日内,主动联系南京师大心理学院施聪莺老师(02583598662),凡资审不合格者不安排论文指导。

3.2021年10月15日前,考生须完成如下任务:(1)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一步完善论文提纲,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进行论文写作;(2)在完成论文初稿后,将打印稿交指导老师(在征得导师同意的前提下也可将论文初稿发至导师电子邮箱),进而根据指导老师意见对论文作进一步修改。(3)将指导教师认定后的论文最终定稿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寄交指导教师。逾期取消本次论文答辩资格,且论文指导、答辩费不退。所有稿件考生需自留底稿。

4.考生完成论文后,须作好答辩准备。答辩时间拟定于2021年11月上、中旬进行,具体安排请考生于2021年10月25日后经常登陆“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网站(http://xlxy.njnu.edu.cn/),在“本科生通知”下关注“继续教育”相关通知,查看自学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地点等的通知,并自行下载《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填写“论文主要内容”及以上的栏目。心理学院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布此类通知。考生如届时未能通过信函或网站查询方式获知答辩安排,则务必及时联系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施聪莺老师(02583598662)。

特别提醒:为确保论文指导期间联络畅通,也为在面临突发情况时给考生发出紧急通知,务请考生在通信联络方式发生变更的第一时间,及时告知心理学院施聪莺老师和相关导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在论文答辩报到、答辩时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

2.论文考核成绩将在https://sdata.jseea.cn/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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