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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河北省自考理论课考试安排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须知

2021-03-18 15:26:43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导语】中国教育在线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安排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须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为做好2021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4月10-11日,考试课程安排详见《考试通知单》。

二、《考试通知单》打印

考生可在3月31日后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打印考试通知单。

三、疫情防控须知

1.所有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从3月27日开始连续“打卡”14天。

2.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1)均需进行体温检测,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2)需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提交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的14天连续“打卡”记录。

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须接受体温复检,仍超过37.3℃的,遵照当地防疫要求按程序处理。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等逐一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能够参加考试。

4.已治愈未超过14天和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考生,须经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等逐一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能够参加考试。

5.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6.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7.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8.考生要做好赴考期间及考试过程的个人卫生防护,提倡乘坐私家车、骑行或步行赴考,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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