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的相关工作要求,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定于8月份考试之后安排第二次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现将2020年9月办理毕业证书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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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生档案审核时间
各助学单位于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20日,对毕业生档案进行初审,并将学生的过程性考试成绩录入《过程性考试成绩导入模板》(模板见后),于2020年9月21前将录入过程性考试成绩的电子表(excel)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由院自考办工作人员将过程性考试成绩导入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并对毕业生成绩复审。2020年9月21日起,各助学单位按照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安排的时间,上报毕业生档案,参加毕业生档案复审工作。
二、工作要求
本次毕业证书办理工作是落实国家“六稳、六保”工作的具体措施。经教育部同意,颁发毕业证书时间统一为2020年9月30日,其效力等同于2020年6月30日毕业证书。各助学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本着立德树人、为考生服务的教育理念,高度重视毕业证书办理工作。
各助学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办证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办证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自考毕业生合格档案整理工作及初审工作。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历证书认证”要求和省自考办《关于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办理毕业证书的补充通知》(甘考办[2014]2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自2014年起,考生申请毕业证时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1、考生必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第二代身份证(即审核毕业生档案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并经身份证读码器,验证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如果考生提供的办证身份信息与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身份信息不符,不能办理毕业证书。修改个人信息依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生基本信息修改管理办法(试行)》(甘考办【2012】73号)文件执行,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变更,须提前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联系办理,毕业生资格审查期间不再办理。
2、须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本人签字)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本人签字)。
3、毕业证办理一律不予代办,相关材料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各助学单位进行毕业生资格初审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办证材料中有关顶替课程的各类证书(红色合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信息需分类汇总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9月18日前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经省教育考试院查证,信息属实的考生方可办理毕业证,办证期问将不再核实各类证书信息,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依据甘教考院[2016]23号文规定,甘肃省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办理。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1日至3月25日(作日)、下半年9月1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本人到省教育考试院11楼考籍科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
2、整理毕业生档案材料,核对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准号证号是否准确无误;检查准考证、身份证、毕业生信息库内照片是否同一人;课程信息是否合格、实践环节考核材料是否齐全;核对旧答卷笔迹是否一致;核对申请本科毕业考生的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及提交的学历验证报告上是否有考生本人签字,初审合格后均由初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然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课程答卷等材料一起建档。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9月办证文件重点强调:
各高校工作人员要严格初审,必须按照专业计划审查毕业生材料。过程性考核课程试卷按份对折,首页朝上依照专业计划课程按序排列,阅卷笔必须为红色,论文(毕业设计)需装入档案袋,不得出现弄虚作假、信息不全的毕业材料,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毕业生过程性考试试卷要求:试卷样式必须是甘肃省过程性考试统一模板;严格审查试卷笔迹,杜绝违纪现象;毕业生试卷答题不规范者,不予受理。初审结束后,各助学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毕业生花名册》专业及准考证号顺序,将考生身份证、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起装订,考生签字后,由各助学单位审核盖章单独上报,不再装入毕业生档案袋。
3、转入考生的档案成绩由省自考办根据考生信息添加到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请各助学单位在9月18日前到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按照考生信息办理调档手续。
4、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对审查通过的考生打印毕业申请表(一式两份),经考生认真填写并核对相关信息准确完整后签字确认,一份粘贴在上报省自考办的毕业生材料袋表面,另份留存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备查。
5、根据《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文件精神,第六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上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6月30日至9月30日;下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12月30日至次年3月31日。完成电子注册工作应在颁发毕业证书之前。”之规定,从2015年下半年办证起,考生毕业证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电子注册后才能发放毕业证书。
6、依据【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考办【2012】73号文件精神,考生个人信息变更,请各助学单位提前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联系相关事宜,毕业生资格终审时再不予更改。
三、档案验收
毕业生全套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准考证
2、统考课程成绩表(查询网址 2, http: //gaokao. ganseca. cn/queryzkscore/)
3、过程性课程合格试卷
4、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专升本毕业生)
5、《甘肃省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本科毕业生)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以档案形式按《毕业生汇总表》(新准考证号递增顺序)排序,按照规定时间送交自考办,进行复审。毕业证书的办理工作十分重要,直接关系着考生多年来努力学习的结果,涉及到考生的切身利益。为此,各助学单位在办理自考毕业证时一定要高度重视,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对每个工作环节做精做细,真正做到为考生负责,为考生服务。
兰州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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