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部署,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进行。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考试报名报考须知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点击进入:2020年8月新疆自考报名入口
一、报名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
2020年8月1日—2日。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二)报名报考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报考时间为2020年6月8日12:00—12日18:00。特别提醒:报名期间,每天23:00—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及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每天23:00后,报名报考系统将关闭并无法登陆,考生可于次日8:00后继续登陆系统进行报名报考,请各位考生妥善安排时间。
(三)报名报考方式
报名报考使用线上模式进行,考生须登陆新疆招生网进行考生注册、报名报考、网上支付等操作。特别提醒:报名报考系统必须使用电脑进行上网操作,暂不支持手机网上操作。
(四)新考生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本次报名报考新注册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准考证和座位通知单”均采用网上打印版,考生报名报考成功后,可于考试前一周(7月27日—8月2日)登陆“新疆招生网”打印“准考证和座位通知单”。
(五)特殊专业报考
报考“公安管理”、“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相关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六)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次考试所有考生除在答题卡上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外,还须登陆新疆招生网下载签署《自治区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于每场考试开考前提交考场监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二、开考课程
本次考试开考课程以“单元平移”方式安排,即8月1日安排原4月11日开考课程,8月2日安排原4月12日开考课程,并且每门课程所在具体考试时间单元(上、下午)不变。受疫情影响,本次考试停考专业考生申请加考课程不予安排。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见附件1。
三、考试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考生流动,本次考试全疆共设置88个县市报名考点,其中71个县市为新增设置下延考点县市,考生在报名时须根据常住地就近选择报名考点,最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和座位通知单”信息为准。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县市目录见附件2。
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地开展自学考试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周密部署,强化服务意识,结合具体情况,做好计划与安排,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报名工作安全平稳实施。考生要按当地教育考试部门要求,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
五、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
经相关专业主考院校研究决定,2020年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时间继续延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毕业手续办理
原定于2020年6月开展的毕业生审核工作延期至9月进行。2020年8月考试结束后,达到申请毕业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具体申请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因受疫情和延期考试影响,该批次自考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其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七、其他事项
本须知未说明的其他事项均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为准。咨询电话:0991—2609347。
附件: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0年5月29日
热门推荐: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点击立即了解》》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