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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泉州师范学院自考毕业申请

2019-11-13 14:07:10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我校“小自考”考生们:

为了做好2019年下半年我校自考毕业申请与审核工作,依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系列文件(闽考院自[2019]31号、闽考院自[2017]11号、闽考院自[2017]23号、闽考院自[2013]23号、闽考院自[2014]19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对于目前仍在自考助学点学习,并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们,因我校已另外发文到各助学工作点,请按照所在助学点的要求及时参加本次毕业申请。

二、对于已结束助学,并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考生们(即原泉州市区学前教育专科专业助学班、博艺学校、精英学校、原东海校内会计专业等4家单位的考生),务请认真阅读附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的内容,于2019年11月20、21、22日(共三天)上班时间内(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亲自到泉州师院东海校区文科楼A栋326自考办缴交(1.网络上提交预毕业申请后打印出来的)《毕业生申请表》(详见附件二)   ;2.“毕业申请材料”(含个人电子照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三,共4样或6样)(详见附件一)),并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0595—22768712(高老师)

提醒1: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闽考院自[2019]32号)规定从2019下半年起开始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办法: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个人管理平台的“毕业生管理”模块进行毕业预申请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预申请结果无效,管理系统不进行审核操作;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若出现照片审核不通过、未到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审核不通过等情况,管理系统将在20天内自动退还审定费。已通过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自考办初审并上报数据的预毕业生,审定费不予退还。

提醒2:尚未刷二代身份证(2015年下半年之前)考生,务请于11月20—26日到我校刷证,否则无法申请毕业!!

提醒3:2018年起停止颁发中国茶艺专业(专科)毕业证书;2019年起停止颁发服装设计专业(专科)毕业证书;2020下半年起停止颁发会计(企业会计方向)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附件:点此下载全部附件

泉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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