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9、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考试地点:衡水市第二中学(东校区),问津北街与大庆路交叉口南行路东。
三、考试通知单请自行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打印,密码与报名时相同,打印地址为:http://zk.hebeea.edu.cn/HebzkWeb/query/queryKstzd.do。
四、考场全部为国家标准化视频监控考场。考生凭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点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请考生再次查看本人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以免影响考试。),入场考试。
五、考场所在楼入口设人脸识别设备进行考生身份识别。为保证验证速度,进行身份核验时,考生将身份证放在身份证阅读器上,露出五官及额头,戴眼镜的考生请摘下眼镜,面向设备。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自觉排队,注意安全。
六、入场前,所有考生都应接受安全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七、迟到十五分钟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半小时(上午11:00后,下午4:30后)方准交卷离场。请考生提前安排行程,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免因天气或交通等原因耽误考试。
八、对考试违规的考生,我院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自学考试为国家考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已入刑定罪。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
九、我院将会同公安、无线电、网信等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决不姑息。
十、请大家文明应考,诚信考试。对于您掌握的有关违规线索,欢迎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2996982(考试期间)、2122191。
十一、应残疾考生申请,我院决定将第10考场、12考场、32考场设在二中实验楼一楼,请有关考生注意。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