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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9年上半年温州市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通知

2019-05-07 14:56:55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一、考生须详细参阅《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附件1)

二、网上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1日00:00—5月20日24:00(登记说明详见附件2)

三、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地区 受理单位 地点 时间 联系电话
温州市区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温州市市府路490号一楼办事大厅 5月23-26日 88638063
乐清市 乐清市招生办 乐清市乐成镇环城东路467号 5月23日 61526973
永嘉县 永嘉县教育考试中心 永嘉县上塘码道街67号(教育大楼1421室) 5月24日 67223316
瑞安市 瑞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瑞安市教育局 5月23日 65806793
平阳县 平阳县教育考试中心 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平阳县教育局二楼205) 5月23日 58102957
苍南县 苍南县教育考试中心 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老街(苍南县教育局) 5月23日 64750591
文成县 文成县教育考试中心 文成县大峃街1幢429号 5月23日 67833322
泰顺县 泰顺县招生办 泰顺县罗阳镇文星路51号612室 5月23日 67582741

四、 办理流程及提交材料等事项,详见附件2《2019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考生)》

五、其他说明

1、免考手续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现场办理。

2、除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认证证明原件当场审核返还外,所上交材料不再返还考生。

3、《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要求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8门课程(含单独设置的实践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考生主修专业如有课程是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的非学历证书来认定学分的,考生在提交材料时须提交相应的课程合格证书或证明。

附件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doc

附件2 2019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考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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