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考学校、考生:
根据辽招考委字【2006】27号《关于开考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及护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实践环节考核的要求,锦州医科大学作为主考学校,将于2018年3月31日、4月1日对护理学专业专科、本科进行实践环节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践环节考核收费
1、 收费标准:
专科:1000元/人(生理学实验200元/人、临床护理操作技术400元/人、临床实习及技能考核(一)400元/人)。
本科:1550元/人(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400元/人、临床实习及技能考核(二)800元/人、毕业论文答辩350元/人)。
2、收费时间、地点、收费形式
时间:3月31日8:00—11:00
地点:锦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第四教学楼)三楼 待考室
收费形式:所有考生必须持银行卡现场刷卡交费,不收现金。
特别强调:考生必须先交费,持交费凭证参加考核。未交费者,不允许考核或考核成绩无效。
二、实践环节考核时间、地点:
1、 专科实践环节考核考试安排:
考核时间 | 考核项目名称 | 考核地点 | |
3月31日 | 9:00-10:00 | 生理实践考试 | 基础学院(第一教学楼)一楼 |
3月31日 | 8:00-11:00 | 临床护理操作技术 临床实习及技能考核(一) | 护理学院(第四教学楼)三楼 |
2、本科实践环节考核考试安排:
考核时间 | 考核项目名称 | 考核地点 | |
3月31日 | 9:00-10:00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第六教学楼 |
8:00-11:00 | 临床实习及技能考核(二) | 护理学院(第四教学楼)三楼 | |
4月1日 | 8:00-10:00 | 毕业论文答辩 | 继续教育学院实验楼三楼 |
技能考试地点:锦州市松坡路三段40号护理学院(医学院西校门正对)三楼;
毕业论文答辩地点:锦州市上海路二段49号附属二院内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机关楼三楼。
三、论文报送及评审时间
1、论文报送: 参加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1日—3月10日内将论文寄到学院。具体要求:将论文纸质版二份(A4纸,带封面,按要求装订好)和两份评审表,选用顺丰快递公司邮寄到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邮寄后请考生致电张老师确认是否收到。
邮寄地址:锦州市上海路二段49号 附属二院内红楼三楼307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 张老师收 邮政编码 121000 电话:15241677616
特别强调:1、评定表内(包括姓名、总成绩、论文题目、论文内容提要)和答辩记录表内(包括答辩日期、答辩专业、学生姓名、准考证号、助学单位、电话号码、论文题目)需考生自己填写的内容必须打印;2、如果没有论文封面及两份表格将不予评审。
2、评审时间: 2018年3月12日—3月22日对论文进行评审,评审未通过的论文需要修改或重写的通知将于2018年3月23日在“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告中心”公布。请考生于2018年3月27日之前将修改后的论文寄到上述地址,过期未收到论文按考生放弃论文评审处理,不允许参加论文答辩。
四、考核要求
1、未到各市自考办报名实践环节考核的考生,不能参加考核,若参加考核,成绩按无效处理,考核费不予退还。
2、所有考生持交费凭证(考试当天收费时发放)参加考核,未交费者不得参加实践环节考核,若查出有未交费者参加考核,成绩按无效处理。由助学单位统一交费的考生现场领取交费凭证,然后参加考核。
3、所有考生必须于考前到锦州医科大学查看考试地点,准时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者,取消本次考核资格,待下次重新报名考核。
4、所有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参加实践环节技能考核的考生自带白大衣、裤子、帽子、鞋,不按要求着装者,不得参加考核。
六、其他
1、如有未明事宜,请与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张老师联系:电话15241677616
2、关于论文的撰写要求请在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页下载专区查看
3、关于论文封面及评审表的填写说明如下:
(1)助学单位填写助学站(报名所在地)的单位名称;
(2)考区填写毕业论文答辩地点(锦州或沈阳);
(3)指导教师一栏有指导教师需填写,无指导教师不需填写,空格即可;
(4)论文中页眉均标注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
注:“毕业论文封面及评审表,论文撰写格式与要求”请到“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打印。
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