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毕业申办等事项的通知
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两所主考院校协商,现决定对能源管理专业 (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毕业申办做出以下调整:
一、北京自考专科:能源管理专业(专科)
2018年6月申办毕业并通过审定的考生,仍取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署盖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自2018年12月毕业办理期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不再接受本专业的毕业申请,毕业证书由北京建筑大学副署盖章。
二、北京自考本科:能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2018年6月申办毕业并通过审定的考生,仍取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署盖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2018年下半年仍可申请该校的学位证书。
自2018年6月起,成功申请毕业论文的考生,毕业论文由北京建筑大学负责指导。自2018年12月毕业办理期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不再接受本专业的毕业申请,毕业证书由北京建筑大学副署盖章。
特此通知。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