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大学停办自考过渡期后毕业证书发放等问题的通知
各助学自考生:
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重庆大学停办自考过渡期后毕业证书发放等问题的通知》(渝考委发【2017】2号)文件和重大校继教【2017】14号文件,为满足我校自考停招服务到期后考生继续报考的要求,现将我校专业分配(见附件)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4月自学考试统考开始,考生可自愿继续报考。凡涉及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考核及毕业申请等事宜的,考生应与对应的主考学校自考办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其毕业证书一律由对应的主考学校副署。
二、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相关的主考学校将在市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做好考生数据、资料的交接工作。
三、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安排专人接受考生咨询、接听考生电话,联系电话:6511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