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本科报考资格审核须交验的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非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交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学籍卡”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将其存档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红印)。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办理本科报考资格审核的程序为:考生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当地考办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最后汇总送市考办复审。经市考办审定后,《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及有关审批材料交考生妥善保存。毕业登记时将审批表及原毕业证书和学籍卡的复印件等材料上交所在地考办,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