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北自考专业建设与管理,优化专业结构,根据全国考委有关文件规定,经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和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申请,并广泛征求意见,我省决定自2015年下半年起停考机场管理(独立本科段)、交通运输(专科)(民航运输与服务方向)和交通运输(独立本科段)(民航运输方向)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述机场管理等3个民航专业于2015年6月停止接纳新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底。
二、2016年和2017年继续为停考的民航专业安排理论课程考试;自2018年起,不再安排民航专业原考试计划的理论课程考试。
三、按照有关停考规定,2018年和2019年从我省现开考课程中为各停考专业指定顶替课程(具体课程顶替对照表另文印发),考生可根据顶替关系,参加顶替课程考试。按顶替关系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后达到各停考专业规定要求的考生,仍从民航专业办理毕业手续。
四、各停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或毕业综合考核)在停止办理毕业手续前正常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妥善安排此次专业停考事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