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现将201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86个,其中专科层次46个,本科层次40个。全年安排4月、10月两次考试。
二、全国考办对部分课程大纲、教材进行了修订。并公布了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使用的大纲、教材(附件2)。
三、根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学(专科)等专业停考的通知》(陕考办〔2013〕1号)精神,经济法学(专科)、秘书(专科)、电子技术(专科)、林学(专科)、国际经济法(独立本科段)、档案学(独立本科段)、物理教育(独立本科段)、化学教育(独立本科段)、机电系统智能控制(独立本科段)、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以及律师(本科段)11个专业过渡期已满,自2015年起停考。
附件1:201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月、10月课程安排表
附件2: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使用的考试大纲、教材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