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自考本科如何申请毕业?(1)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核,包括笔试(含加考课)、非笔试、实践环节(实习、实验、上机、课程设计、专业考核或毕业临床实习与考核、本科毕业论文等),成绩合格。(2)申报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具有教育部承认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作为前置学历,无前置学历不能通过毕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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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本科毕业申报时间:
分为上、下半年申报。上半年申报时间为6月初,下半年申报时间为12月初。专、本科毕业均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申报。自考办会在6月、12月初,在考试院网站“信息发布台”上发布通知,请考生务必留意。
北京自考本科如何毕业申报流程及审核:
依据考试计划,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毕业申报通知规定的时间,点击自考网站“自考业务办理大厅”,登录“考生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毕业申报”即可。
初审:网上申报成功的考生,如无补录成绩、信息变更等情况,毕业系统自动视为初审通过,打印申报凭单即可。如有补录成绩、信息变更等情况,考生按照毕业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到区自考办进行现场审核。经确认个人基本信息、成绩信息均准确无误,且满足毕业条件,区自考办予以初审通过。
复审:复审无需考生参与,复审结果一般在次月中旬左右发布。申报系统中设置了“申报状态”一览页面,建议考生在“申报状态”栏关注审核状态是否复审通过,通过后即可领取毕业证书。
自考毕业生待遇
对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等方面国家有以下政策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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