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湖南自考成绩复核?考生填写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申请表后,应在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后10日内提交市、州或助学机构自学考试办公室,市、州或助学机构自学考试办公室将考生申请考试成绩的材料汇总上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结束后,申请表由考生保存,存根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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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如果不能提供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是无法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
自考毕业条件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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