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民甲和牧民乙因草原使用权归属问题发生争议。对于此争议的解决途径,下列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由甲乙两人自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乡人民政府处理
B:由甲乙两人自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镇人民政府处理
C:由甲乙两人自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县人民政府处理
D:由甲乙两人自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省人民政府处理
E:甲乙两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
A、B、C、D、E
解析:
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